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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

    按照有关户籍政策规定,属于夫妻投靠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2、入户申请审批表;3、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的必须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