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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

    需审核证明材料 :1 、申请人书面报告; 2 、原《户口簿》;3 、新家庭的成员名单或房产证明; 4 、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办理步骤: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