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丰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助手
手机版
网站大数据分析
繁體版
微信
粤省事·梅州
智能互动
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丰顺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政府机构
走进丰顺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智能互动
>
知识库
>
证件办理
知识库
社保服务
证件办理
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
住房服务
就业服务
其他服务
部门服务
知识库总数据:
5407
条
证件办理
流动人口符合条件 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2018-11-20 16:10:27
兴宁市公安局: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