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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科工商务局

机构职能

负责人:陈志国

办公地址:丰顺县汤坑镇城南开发区中兴三路12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编:514300

网址:https://www.fengshun.gov.cn/zfjg/gzbm/kgswj/index.html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管理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拟订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管理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科工商务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四)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

(六) 拟订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七)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国家、省及市县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维护全县无线电波秩序,协助无线电信号监测、设备检测和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

(九)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十三)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十五)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际品牌建设;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十七)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县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八)协调全县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十九)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拟订本县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二十一)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强县建设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相关工作。

(二十三)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算执行,制定分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

(二十四)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五)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二十六)推动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七)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组织开展与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合作和交流。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二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负责指导社会科技奖励活动。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科工商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三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职责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许可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县科工商务局主管全县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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