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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司法局

内设机构

丰顺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政治工作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调配以及司法行政系统管理权限内机构编制和全系统招录、招聘、调进人员的初审、报批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相关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呈报本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和管理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党务、工会、共青团及妇委会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坚决纠正“四风” 等日常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

(联系电话:0753-6688698)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新闻宣传、史志编撰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692)

三、法治调研督察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起草、审核本系统和本局综合性文稿。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担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691)

四、法制股

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组织办理各镇(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对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全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工作。承办县政府相关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相关县政府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本级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实施后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承办县委机构转交相关文件的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820)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社区矫正发展规划和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和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落实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假释人员的监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帮教和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和监督工作的情况;指导安置帮教和监管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及假释人员监管工作的典型经验材料;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假释人员的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699)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加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起草、发送行政复议文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代理县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县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指导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设在政府各部门的公职律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262)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县政府“放管服” 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262)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丰顺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

(联系电话:0753-6688915)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和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综治、维稳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148)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工作。承担全县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指导、协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委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指导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263)

十一、装备财务保障股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系统县级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后勤保障和接待等行政事务;负责办理机关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业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按权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753-6688692)

十二、丰顺县法律援助处

承办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能力支付律师费,依照法律、条例、规定应获得法律援助的案件;承办人民法院指定法律援助的案件;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法律援助事务;指导、协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镇级政府的法律事务。

(联系电话:0753-6688695)

十三、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753-668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