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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职能

负责人:罗旭丰

办公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庄园路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编:514300

网址:https://www.fengshun.gov.cn/zfjg/gzbm/tyjr/index.html

丰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千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负责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有关政策。承担残疾退役军人残疾等级审核申报。负责光荣院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八)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烈士评定审核申报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九)指导并监督检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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