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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文化广电旅游局

内设机构

丰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内设股室:

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保密、综治、信访、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行风建设、意识形态、建议提案、扶贫、拥军、工青妇、计划生育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涉多部门(室)的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制订本局所有经费预算。拟订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经费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相关专项经费。指导本县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计划、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劳动工资预算编制、发放和监督工作。

(主任:陈小军, 联系电话:6688567)


公共服务股:

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推动全县群众文化体育品牌活动建设。指导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景观标识、引导标识、服务标识与无障碍设施、旅游公厕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和推动文化、旅游惠民便民工程。建立健全文化旅游体育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文化旅游体育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股长:程晓丹,联系电话:6656130)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统筹制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政策措施,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统筹和行政服务窗口管理、网上办事管理。承担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经营项目与活动的审批、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督促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及政策、法律、法规相关事务。统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和全县节庆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市场监督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标准。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各行业协会、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协调、指导、监督。负责游客和群众来信来访的综合协调工作,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及民声热线咨询,协调处理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
(股长:陈文利, 联系电话:6688125)

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
统筹制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政策措施,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示范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育文化、旅游和体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和支持职业足球发展和壮大,指导、促进品牌建设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投资和贸易工作。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装备技术提升。
拟订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促进全县文化旅游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产业招商引资。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开放开发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旅游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拟订策划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合作并组织实施。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打造、智慧旅游工作。制订本县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推进区城旅游合作。负责策划设计精品旅游线路,建立媒体宣传推介网络,完善旅游咨询推介体系。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节庆活动的宣传。负责行业信息化工作。收集、分析、总结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信息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股长:陈小燕,联系电话:6689889)

文化艺术和遗产保护股:
拟订全县专业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文化广电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涉外(港澳台)文化艺术、旅游和体育交流项目的审核工作。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品牌艺术活动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创作、表演、生产、培训、评奖和研究工作。指导全县艺术场馆及旅游场所演艺工作。推动艺术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拟订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发展规划以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文物的研究、宣传、抢救、发掘、征集、维修和活化利用等工作。统筹文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县博物馆事业建设工作,承担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文物领域的相关审核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遗址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负责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日常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场所、传习所、工作站等的建设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股长:何冬梅, 联系电话:6656130)


广播电视股:
  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领域重大改革。负责对所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股长:胡勇, 联系电话:6688125)


执法大队:
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负责组织行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等工作。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互联网文化、电影发行放映、艺术考级、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违法经营视频点播行为。查处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高危险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单位等对象以及体育竞赛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辖区内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游服务网点、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对象在旅游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等。

(队长:张欣利, 联系电话:6688125)


体育股:
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体育法》等相关的政策法规条例,研究拟订全县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统筹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带领和指导各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和社团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负责全县体育场馆(体育休闲场所)的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保养维护、安全生产。完善惠民便民体育健身工程。协助管理体育彩票、体育产业、高危体育项目,做好体育行业统计和行业资金申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管理。实施全民体质健身评价体系。加强对业余体校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做好振兴足球工作,协助做好校园足球开展工作。制
订体育赛事工作计划、完善赛事管理体系和实施办法。协调组织本县承办的上级体育赛事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体育活动。指导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科研工作。

(股长:林庆全, 联系电话:6656103)


人事股:
  制订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队伍建设,拟订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因公出访报批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股长:张伟华,联系电话:665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