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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负责人:赖建军

办公地址:丰顺县汤坑镇顺和路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编:514300

网址:https://www.fengshun.gov.cn/mzfszjj/gkmlpt/index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民防空工作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意见草案,拟订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规定、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县财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全县住房与房地产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和物业管理工作,执行上级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管理。

(四)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县城市的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燃气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全县污水(除工业污水外)处理和县城区供排水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垃圾终端处理、城市供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的管理及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大型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事业年度计划的审核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指导工作。

(五)承担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工作。承担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上级交办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助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工作。根据规划主管部门在县城区范围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除外)作出查处的行政决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措施。协助县属园区的相关执法工作。

(六)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制定和发布建设工程全县统一定额、工期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并监督和指导实施,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负责推进工程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责任。组织建设工程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县城区城市管理的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人防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除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外的其它人防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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