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丰顺县支行遗失位于丰顺县汤坑镇汤坑路45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丰府国用总证字第00011111号,字(1989)第01140186号,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丰顺县不动产登记专栏后十五工作日内向丰顺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声明人:中国人民银行丰顺县支行
2021年8月24日
经查:中国人民银行丰顺县支行遗失位于丰顺县汤坑镇汤坑路45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丰府国用总证字第00011111号,字(1989)第01140186号,无查封、无抵押,权属状态正常。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