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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来源:本网   2025-06-25 09:28:50   点击:- 【 字体: 】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温亚容、陈佳燕、陈佳豪、陈佳怡继承陈锦洲的份额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71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陈锦洲

  继承人:温亚容占份额的50%、陈佳燕占份额的10%、陈佳豪占份额的30%、陈佳怡占份额的10%

  不动产坐落:丰顺县汤坑镇206国道铜盘段(新蓝天翡翠东方小区E1604室)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6.87㎡(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06.3㎡(房屋建筑面积)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753—6868008

  公示单位:丰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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