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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网   2025-07-28 17:32:11   点击:- 【 字体: 】  

  因无法收回权利人:仙洞派出所,坐落于丰顺县仙洞镇政府大院内,不动产权面积23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明号:丰府国用(1994)0002061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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