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丰顺县泰和瓷业有限公司留隍下南牛湖寮瓷土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丰顺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53-6686626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丰顺县泰和瓷业有限公司留隍下南牛湖寮瓷土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2.丰顺县泰和瓷业有限公司留隍下南牛湖寮瓷土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
附件: 附件2.丰顺县泰和瓷业有限公司留隍下南牛湖寮瓷土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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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2026-04-20 11: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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