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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来源:本网   2026-09-15 16:42:32   点击:- 【 字体: 】  

  林友新因保管不善,遗失位于丰顺县汤坑镇金屋围127不动产权证,证号:丰府国用(1989)第00010404号,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丰顺县不动产登记专栏后向丰顺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声明人: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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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林友新位于丰顺县汤坑镇金屋围127不动产权证,证号:丰府国用(1989)第00010404号,无查封、无抵押,权属状态正常。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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