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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网   2026-09-15 16:43:26   点击:- 【 字体: 】  

  因无法收回权利人:李河域,身份证号码(4414231966*******8)名下位丰顺县潭江镇商业街C14-15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丰府国用(2010)字第00176927宗地面积:116平方米,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2024)粤1303104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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