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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粮食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自评公告

来源:丰顺县粮食局   2018-04-20 09:49:34   点击:- 【 字体: 】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或变相实施了《丰顺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版)》(丰府办〔2017〕233号)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局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丰顺县粮食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6688316(县编办)

来信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县行政中心大楼三楼县编办收

邮  编:514300

电子邮箱:fssydj2009@163.com

丰顺县粮食局

2018年4月18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丰顺县粮食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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