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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人任【2007】4号 关于李裕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县人事局   2008-01-28 11:10:44   点击:- 【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府直属副局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裕才同志任县乡镇企业局局长;
陈瑞明同志任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福超同志不再兼任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徐代森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黄建斐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小宙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张导生同志任县汤坑中学校长;
刘盛生同志任县政府打私办主任;
张加钦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政府打私办主任职务;
免去谢录丰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张奕对同志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张暹春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陈加助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
蔡运林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培春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
曾宇宁同志任县综治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健威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蓝永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徐海振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指挥室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位强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胡正社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免去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魏耀阳同志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倪慧松同志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德标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职务;
冯柳勋同志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刘辉林同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 誉同志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海堂同志任县公安局丰良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邱旭东同志任县公安局丰良派出所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徐献坚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免去其县公安局丰良分局局长职务;
陈达东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正科级干部;
罗捷华同志任县电视大学副科级干部;
刘开华同志任县物价局副主任科员;
徐惠生同志任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罗惠君同志任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孙宝安同志任县粮食管理储备局副主任科员;
罗少华同志任县粮食管理储备局副主任科员;
杲粤平同志任县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叶春晖同志任县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丰 顺 县 人 事 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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