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关于征求《丰顺县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22-12-09 09:34:01   点击:- 【 字体: 】  

社会各界人士:

  为建立健全我县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民函〔2019〕451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467号)、《梅州市民政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民字〔2019〕3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梅市府办〔2022〕9号)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我局草拟了《丰顺县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24日止。

  联系股室:丰顺县民政局3楼社会救助股

  联系方式:电话:6686232,传真:6686131  邮箱:fsmzsj@163.com

  附件:《丰顺县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丰顺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9日

《丰顺县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