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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顺(海珠)科创发展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4-02 11:37:54   点击:- 【 字体: 】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丰顺(海珠)科创发展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我县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丰顺(海珠)科创发展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府法〔2016〕75)号)和《梅州市法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梅市法制〔2018〕14)号有关要求,就文件制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发[2022]18号)《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实施方(2023-2025年)》(粤办发[2023]4号)《梅州市贯彻落实广州梅州2023年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工作任务清单》(梅市明电[2022]1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对口帮扶协作工作,拓展产业帮扶模式创新“苏区+湾区”经贸合作举措,丰顺、海珠两地按照“机制创新、优势互补、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设立“反向飞地”,选址在广轻控股集团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519号工美港28栋——广东工美艺博中心301、312房,共建丰顺 (海珠)科创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科创发展中心),引导更多大湾区企业入驻科创发展中心、落户丰顺,我县起草了规范性文件《丰顺(海珠)科创发展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依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发[2022]18号)《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粤办发[2023]4号)《梅州市贯彻落实广州梅州2023年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工作任务清单》(梅市明电[2022]153号)《海珠区关于支持对口帮扶协作地区设置"反向飞地"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海乡振〔2023〕9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五华(番禺)大湾区经贸发展中心人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府办〔2021〕9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丰顺、海珠两地按照“机制创新、优势互补、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设立“反向飞地”,引导更多大湾区企业入驻科创发展中心、落户我县。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2022年11月17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年2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3年12月1日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梅市明电[2022]153号《梅州市贯彻落实广州梅州2023年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工作任务清单》,2023年12月25日海乡振〔2023〕9号广州市海珠区乡村振兴局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海珠区关于支持对口帮扶协作地区设置"反向飞地"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结合《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五华(番禺)大湾区经贸发展中心人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府办〔20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对口帮扶协作工作,拓展产业帮扶模式创新“苏区+湾区”经贸合作举措,丰顺、海珠两地按照“机制创新、优势互补、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设立“反向飞地”,引导更多大湾区企业入驻科创发展中心、落户丰顺。县招商中心起草了(《丰顺(海珠)科创发展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县直单位、)的意见,同时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采纳了审计局提出的部分意见,以及广东粤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丰顺(海珠)科创发展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稿)。

  四、主要内容说明

  全文共6章,19条,分为总则、入驻对象及费用标准、入驻企业优惠政策、入驻企业管理、约束退出机制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入驻企业和管理机构。

  (二)入驻对象及费用标准。

  (三)入驻企业优惠政策。

  (四)入驻企业管理。

  (五)约束退出机制。

  (六)附则。

  五、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意见

  经县招商中心初步审查,以及广东粤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查意见书,此件制定主体明确,制定依据充分,制定权限、制定程序、送审手续内容和形式合法,不存在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情况。

  六、行政系统内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2023年11月12日,县招商中心向县直单位发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单位对《丰顺(海珠)科创发展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其中,县审计局的部分意见被采纳,其它单位无意见。

  七、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5日在丰顺县政府网站上对《丰顺(海珠)科创发展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的意见采纳情况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已提请2024年3月2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该文件。

  丰 顺 县 人 民 政 府办公室

  2024年 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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