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梅环丰审 12号 关于丰顺龙宇高阶复合基及高速覆铜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梅环丰审[2025]12号 | 2025-09-17 | 丰顺龙宇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梅州丰顺县丰良镇西厢村奖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联系电话:07536688519 传 真:07536688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