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梅环丰审16号 关于丰顺县畅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环保机制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梅环丰审[2025]16号 | 2025-11-05 | 丰顺县畅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广东梅州丰顺县汤西镇工业园润江混凝土搅拌站旁边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 联系电话:07536688519传 真:07536688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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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
2025-11-05 16: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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