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审批前公示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拟对梅州双胞胎智能化饲料生产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   2025-04-14 09:25:07   点击:- 【 字体: 】  


  根据梅州双胞胎智能化饲料生产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

  联系电话:07536688519

  传 真:075366885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梅州双胞胎智能化饲料生产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丰顺县

建设单位

梅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总投资 9000 万元,占地面积 12829.48 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 2894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7291.95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车间、成品车间、原料车间、散装车间、卸粮棚、筒仓以及智能化、自动化饲料生产线;新增年产36万吨饲料,扩建后形成年产 60 万吨饲料的总生产能力。总投资为 9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300 万元 。

环评机构

零一生态环境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软水制备装置和蒸汽发生器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等,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丰顺县埔寨农场绿色饲料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营运期水污染物 CODCr 排放总量约为 0.69384t/a、NH3-N 排放总量约0.033t/a,总量控制指标纳入丰顺县埔寨农场绿色饲料园污水处理厂,由丰顺县埔寨农场绿色饲料园污水处理厂统一申请。 2、废气:项目工艺粉尘经各自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相应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通过专用烟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臭气经过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依托一期项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 施环节新增预混料工序、物料入仓工序排气筒,取消建设备用发电机房排气筒,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提升机、粉碎机、配料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生产设备等进行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综合处理,并合理安排设备的安放位置,通过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4、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原料清理筛选工序清理筛选出的不合格原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产生的炉渣、包装工序产生的包 装废物,不合格原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收集后外售作基 肥;包装废物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公众参与情况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