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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拟对丰顺县润江矿业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   2026-09-28 10:56:53   点击:- 【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丰顺县润江矿业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

  联系电话:07536688519

  传 真:075366885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丰顺县润江矿业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丰顺县汤西镇新岭村佐岭

建设单位

丰顺县润江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新岭村佐岭,地理坐标(东经116度6分38.894秒,北纬23度44分31.316秒);扩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21.56万元,资金企业自筹;矿区新增矿区面积72800m2,排土场35500m2,露天开采建筑用凝灰岩,年开采规模30万立方米;生产工艺:表土剥离→钻孔→爆破→装车;残坡积层、全风化凝灰岩部分外运制砖,中风化凝灰岩部分外运、部分用于采坑回填。

环评机构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产污及环保措施:
1.废气:开采、剥离、排土场、运输产生粉尘,采取洒水喷雾抑尘、干式孔口捕尘器、车辆篷布遮盖等措施;爆破产生爆破废气;机械燃油产生尾气,经扩散稀释;
2.废水:生产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固废:剥离物综合利用外运;沉砂池沉渣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规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爆破器材废弃物由爆破机构当场收走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
5.生态:设置排土场分区堆存表土用于后期复垦;落实截排水、拦挡坝等水土保持措施;执行边开采边复垦,落实土地复垦;落实原有矿区“以新带老”生态整改。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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