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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18批29号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2022-07-01 17:01:00   点击:- 【 字体: 】  

  丰顺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18批29号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报告

  市信访案件组:

  2021年9月14日,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18批来电29号信访举报问题,反映“现有80亩左右生态林地被侵占建设丰顺县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已投产),每年都享受国家生态林补偿。多次投诉反映,未能得到有效处理。希望相关部门查处该企业,追究相关责任”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对举报件进行研判,确定了由副县长谢定雄为包案领导,县林业局为牵头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落实,经县有关部门、属地镇政府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该信访举报问题已得到了有效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已建成并投产,主要从事生产粉煤灰烧结砖,配套有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检查时设施有运行。该厂的建设项目用地涉及林业用地和非林地,其涉及使用的林地于2018年9月获广东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粤林地许准〔2018〕726号),核准使用林地2.2387公顷,用于建材厂建设。经查验其所用林地涉及00600、00601、00602、00900、00401、01104小班森林类别均属商品林,不是生态公益林,不存在“现有80亩左右生态林地被侵占建设丰顺县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每年都享受国家生态林补偿”的问题。经核查,丰顺县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没有享受过国家生态林补偿。

  关于“多次投诉反映,未能得到有效处理”举报问题。经查,均未收到上述问题的投诉反映。

  综上所诉,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是不存在的。但是经各职能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存在其他问题:

  (一)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信息发布系统2020年成果数据宗地位置图》、《宗地现场照片》,初步核查发现,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超范围使用林地(商品林),面积约0.5公顷。

  (二)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15日获得丰顺县水务局《关于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丰水务﹝2018﹞255号),项目用地面积为3.06公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79公顷,用于制砖的土料来源是其他生产建设项目的合法弃土。目前该厂区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已完工,水土保持功能得到正常发挥。2021年9月15日到现场调查核实,厂区附近山体开挖扰动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所为,包括原批复厂区占地面积合计约7.33公顷(约110亩),超过批复面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79公顷。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县水务局要求埔寨镇人民政府按照《关于依法对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查处的通知》开展水保专项查处行动。

  (三)2016年10月15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埔寨农场冷水坑地段搭建并扩建厂房和工人宿舍及停车场,占地总面积26333.57平方米,折合约39.5亩,属于违法用地。

  二、调处情况

  (一)针对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超范围使用林地的问题,县林业局发函要求埔寨镇政府查处。埔寨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79932.006元。2、按《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违法使用林地复绿方案》进行复绿。

  (二)针对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超过批复面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问题,2021年9月16日,县水务局要求埔寨镇人民政府按照《关于依法对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查处的通知》开展水保专项查处行动。2021年11月25日,县水务局对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报来的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

  (三)针对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违法用地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法院,法院裁定由埔寨镇政府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依法组织实施,埔寨镇已发函给埔寨供电所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停止对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的生产用电供给,目前,丰顺永隆新型墙体建材厂共2条烧结砖生产线已全部停止生产,并在积极申请办理用地手续中。根据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案件情况说明》,该地块属有林地,现场建筑物未占用耕地水田,该地块在2020年的土地利用数据库中显示为工业用地。县自然资源局在空间规划编制中落实建设规模,配合埔寨镇推动报批征地和供地手续。

  鉴于信访举报的生态林补助相关问题是不存在的,其他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违法问题已进行了查处,我县申请对该信访问题进行办结。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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