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 、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直各学校(含民办):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教财函 【2020】4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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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2020-05-13 08: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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