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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   2018-06-14 09:00:04   点击:- 【 字体: 】  

粤发改价格〔2018〕27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已以粤府办〔2018〕11号文印发公布,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列管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退出我省定价目录,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已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管理需要。经清理,决定对《关于平南铁路客运票价的批复》(粤价费(2)字〔1994〕407号)等103件价格管理政策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目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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