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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协调与合作类项目启动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05-15 09:06:12   点击:- 【 字体: 】  


粤知协〔2018〕72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教〔2018〕47号)要求,201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协调与合作类工作项目(包括:广东省知识产权区域发展计划项目、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工程项目和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工程项目)的财政支持经费已按计划下达。现将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经费及时下达

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督促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两个月后,如仍未收到项目经费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反馈情况。

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二、及时签订项目合同

我局将与批准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清单详见附件1-3)签订项目合同; 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XXX项目委托合同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并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协调与合作处(邮箱gdipoffice@163.com);待我局审核内容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打印纸件(一式4份)并盖章后报送我处。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一)请项目所在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请项目承担单位严格落实项目合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为保证项目实施绩效,我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推进项目落实情况,督促项目高效高质按期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201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区域发展计划项目清单

附件2:201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3:201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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