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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丰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2019-11-19 14:50:50   点击:- 【 字体: 】  

关于丰顺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10月23日在丰顺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丰顺县审计局局长    徐名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县审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思路,推动审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特别是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5月23日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国、全省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为重点,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审计定位、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开创新时代丰顺审计工作新局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组织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持续加强对教育、卫生、扶贫等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并首次试点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在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审计查处违规金额3993.5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01439.60万元,移送处理线索3宗。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有序,财政收支管理不断规范。

  ——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去年,我县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的影响,加上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坚决剔除收入水分,2018年度我县财政收入较上一年减收9836万元,减幅11%。

  ——持续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提升利民惠民水平。2018年民生支出合计483141万元,较去年增加131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75%。

  ——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2018年盘活收回各类存量资金23540万元,统筹用于民生事业发展;做好县级和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对社会公开工作;制订《关于优化调整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流程的通知》,优化调整全县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县本级公共预算总收入568486万元,总支出56789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4206万元,总支出3417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7161万元,总支出9663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947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030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县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保障了各项公共需求和重点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三是省财政下达的农村义务制教育寄宿制建设省补助资金621万元未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2018年度无预算支出36762.18万元;二是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涉及金额740.20万元。

  (三)财政管理方面

  一是财政垫付资金挤占国库存款,涉及金额145855.08万元;二是由于征地工作进展缓慢等原因,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仍有1660.59万元结存在汤坑镇人民政府;三是丰顺县投资管理公司违规吸收非贫困村帮扶资金1000万元入股并发放分红款;四是山区农村教师补助资金县级配套不到位,涉及金额104.80万元;五是山区农村教师补助月人均发放标准未达到省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六是县国资局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未积极清理湖下开发区市场欠收的租金8万元、无丰顺县商业企业总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和各乡镇的水电站等经营管理登记信息;七是公务卡使用率低,至2018年末全县各单位几乎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四)抽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抽查经济开发区发放企业技改补助资金情况,该单位存在发放技改补助资金把关不严的问题,未见技改补助的方案、标准及相关企业技改等相关资料,涉及金额1030万元。

  抽查汤坑镇人民政府泰和影视1号、2号基地公路建设情况,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招投标前未按相关规定完成征地工作;二是工程进度缓慢,1751万元债券资金滞留在汤坑镇人民政府,未及时发挥效益;三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四是相关合同无中标公司签名等;五是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六是违规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施工。

  (五)省级财政支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未按规定发放村医补贴,涉及金额212万元;二是丰顺县医疗应急标准化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开工;三是18间已建成村卫生站未投入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20个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单位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执行方面

  1.有1个单位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店铺出租收入31.65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有1个单位财政决算(草案)报表收支数字不真实,为确保“财政教育拨款三个增长”的需要,人为调增教育收支5000万元。

  2.有1个单位以前年度结余的安居工程资金75.2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资产负债管理方面

  1.有5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5416.41万元。

  2.有2个单位违规出借资金给企业或个人,涉及金额3908.80万元。

  3.有9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办公室修缮等费用,涉及金额132.47万元。

  4.有11个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有1个单位处置资产未报批,1个单位未及时处置已报废资产;9个单位少(漏)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5.78万元。

  (三)收支管理方面

  1.有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09.24万元。

  2.有5个单位存在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险、支付派出所补助费用等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涉及金额40.50万元。

  3.有2个单位违规下拨资金38.90万元。

  4.有7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金额8.54万元。

  5.有1个单位违规以联合宣传推介费用和市场促销费用收取相关企业费用,涉及金额2.30万元。

  (四)会计核算和其他方面

  1.有15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是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支出凭证未见明细清单等问题。

  2.有1个单位工会账超比例发放会员节日慰问开支。

  3.有1个单位委托无相应资质的公司对本单位的账务进行代理记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丰顺县2019年上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在公安户政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县公安局能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2018年公安户政管理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实和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等政策。但仍存在未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的问题。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丰顺县2018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卫计部分)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专项资金基本能按照要求使用和管理,对推动本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审计也存在县域内住院率、人均门诊费用增长幅度等部分考核指标未完成、县慢性病防治院0.76万元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丰顺县县城进华路改造工程、丰顺县榕江北河丰达路新桥至汤南大桥段堤路建设工程、丰顺县榕江北河左岸汤南大桥至新铺大桥段堤路建设工程等3个工程投资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跟踪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按国家与省的有关规定程序执行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等工作。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上述3个项目存在征地拆迁未如期完成;建设投资进度偏慢、至2018年12月底建设投资进度均未达到50%(按计划应均已完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六、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组织对丰顺县北斗镇原党委书记刘海燕同志和原镇长黄洪伟同志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两位领导同志基本能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进展缓慢,才口村、桐新村两个行政村未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问题。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7个单位共18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能有效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1.有3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机制不够健全,主要是有1个单位未建立重大经济决策制度、2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未能确定具体标准,造成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完善;有5个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主要是有4个单位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1个单位制订的内部管理制度仅有请销假制度。

  2.有6个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涉及金额260.88万元。

  3.有2个单位人事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存在个别人员不在岗的情况、财会工作人员的任命程序不规范。

  4.有1个单位工业投资额等部分目标责任制考核未完成。

  (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有5个单位存在分拆工程规避招投标1宗、工程未经立项和自行进行邀请招投标1宗、擅自更改建设内容1宗等问题,涉及金额7057.25万元。

  (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1.有7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未附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67.68万元。

  2.有1个单位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食品,涉及金额0.70万元。

  3.有4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未严格执行一车一油卡、公车运行维护费过大、租车费用支出的真实性难以确认等。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已得到整改,截至2019年6月底,已上缴、追回财政资金6806.65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4224万元。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18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部分领导干部不够重视财经纪律,片面认为只要管好用好资金就行了,虽然不存在严重乱支滥用情况,但却违反了财经纪律。

  (二)内部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有的单位内部管理薄弱,未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单位内部门、人员无章可循,无法保证本单位的各项经济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之下。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必要的内部管理制度,但有关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强,有章不循,使内控制度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

  审计建议:

  (一)严肃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办理预算收入的缴库,不得滞留、占压应缴预算资金;严格预算支出管理,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项目资金;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

  (二)加强公共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公共资金的管理力度,加大对损失浪费财政资金和侵占国有权益等行为的问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一是督促基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切实提高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常态化公开招租的模式,进一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面推进丰顺经济社会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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