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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更新县直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站   2018-01-16 16:45:18   点击:- 【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精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43个县直部门和16个镇人民政府对《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丰府〔2015〕82号)、《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二批)的决定》(丰府〔2016〕55号)、《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级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的决定》(丰府〔2016〕41号)公布的本部门权责清单,依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梳理完善,更新权责清单内容,共计628项权责事项修改调整、完善职权依据、对应责任事项、职权编码、监督方式等内容。调整后,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43个单位共计6417项,其中:行政许可251项、行政处罚3831项、行政强制289项、行政征收36项、行政给付92项、行政检查450项、行政确认76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23项、其他1366项;调整后,丰顺县16个镇级人民政府权责清单事项相同,各类权责事项共170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137项。现予公布更新43个县直部门和16个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本部门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对权力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对需列入权责清单的,按程序办理。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大力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县编办要加强对县直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统筹协调,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组织做好县直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县直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调整与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相关事项对接公开等工作,确保相关数据同源、信息一致。

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编办反映。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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