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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 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站   2019-03-13 11:01:20   点击:- 【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关于印发丰顺县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府〔201731号)文件规定与《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规定为准。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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