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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中共梅州市委农办(市扶贫开发局)   2018-07-12 14:52:46   点击:- 【 字体: 】  

各县(市、区)党委农办、扶贫局(办):

最近,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发出关于3月份省考核工作组来我市抽查考核2017年度省定贫困村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的情况通报,认为我市对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有方案、有机构、有制度、有经费、有宣传、有检查、有通报,“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成效明显,考评结果为好,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结合各县(市、区)到4月30日的各项创建进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推进情况

(一)积极改革创新,“三清三拆三整治”成效明显。各县(市、区)因村施策、务实创新,积极探索实施奖补政策、拆旧赋权等办法,破解清拆瓶颈难题。全市有1771个自然村(20户以上)完成“三清三拆”,占总数(2010个)的88.1%,比3月份上升0.43个百分点,其中,梅县区、五华县、兴宁市完成逾九成。全市有43个省定贫困村被评为“广东省卫生村”,占12.3%。梅县区采取“地票制”形式发放三拆后的土地凭证,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拥护和支持。丰顺县、兴宁市采取村委会牵头,对三拆后的土地进行书面归属确认,解决村民对土地归属问题的担忧。五华县制定“三清三拆三整治”激励机制,对率先全面完成省定贫困村“三清三拆三整治”的镇,给予所有非省定贫困村每村10至20万元的奖励,统筹用于新农村建设。

(二)加快补齐短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在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泛征询村民意见,优先建设农民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民生项目工程,统筹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垃圾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市有969个自然村完成村巷道硬化,178个自然村已实施雨污分流,1120个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119个自然村建有终端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危房改造4578户。332个行政村建有卫生站,216个行政村通客运班车,公共服务站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三)拓宽筹措渠道,强化建设资金保障。各县(市、区)陆续出台以奖代补政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发挥财政标杆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因素,广泛筹措资金,加大基础短板建设投入,加快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步伐。各地上报数据显示,全市累计投入24299万元,其中:社会投入4084.38万元,农民投入2730.4万元。兴宁市财政安排1100万元,专项用于“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同时筹集7200万元资金用于市本级6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丰顺县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引进企业在汤南镇新楼村投资首期投资2亿元,规划建设艺术家村落、文化创客小镇,打造潮客风情田园综合体;乡贤朱孟依先生捐款2.28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梅县区制定奖补办法,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对美丽庭院、外立面整治等小微项目实行奖补政策,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盘活资源禀赋,培育美丽宜居特色乡村。在提升优化人居环境基础上,传承保护和改善历史遗存,突出客家村落历史风貌,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五华县华城镇城镇村、丰顺县八乡山镇滩良村依托丰富的红色资源,开发红色旅游乡村。丰顺县砂田镇黄花村以“美丽黄花·村村诗画”为特色,打造“教授村”。梅县区松源镇园岭村、兴宁市黄陂镇寺岗村打造乡村风情旅游点、姓氏宗祠游览胜地。蕉岭县蓝坊镇高思村依托传统古村落优势,规划打造“高思——文溢古村”。

二、主要问题

全市开展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已有一年时间,一些镇村仍未有效发动群众参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存在推一推、动一动现象。个别地方仅注重“三拆”而不重视清理整治工作,存在拆后瓦砾、石块条砖等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且无序堆放。一些危旧农房、废弃猪牛栏舍、断垣残壁以及破烂茅厕仍未拆除,乱搭乱挂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个别村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忽视三拆后续管理工作,对拆后用地保洁管护、绿化工作效果不明显,保洁队伍不稳定,门前“三包”不落实,存在检查前临时搞突击现象。

三、工作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全市349个贫困村到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干净整洁村,其中30%以上自然村创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将根据各县(市、区)年度申报创建计划进行专项考核。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预期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创建实施主体责任和指导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建设内容,做到领导亲抓,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要进一步提升环境整治水平。要对照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的标准要求找差距,针对当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组织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推进“三清三拆”高质量、全覆盖。要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护机制,实施人畜分开、畜禽圈养,有效落实门前“三包”、长效保洁、拆旧赋权、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绿地等管理制度。

(三)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村庄规划导向作用,在“三清三拆”基础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征询群众意愿,加快推进村道硬化、垃圾污水治理、集中供水、标准化公厕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要严格按照省有关资金使用规定,制定完善适合当地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工作项目审批进度。对不采用招标方式的小型公共建设项目,要通过村级“三资”监管服务平台予以发布公开。

(五)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上下沟通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 截止2018年4月30日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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