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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压缩审批时间 重塑管理体系

来源:市住建局   2019-08-14 11:15:34   点击:- 【 字体: 】  

  日前,我市印发《梅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将开展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力争在2019年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

  压缩审批时间

  实现三级系统互联互通

  根据《方案》,此次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改革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清理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调整审批时序,推行告知承诺信任审批等措施。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及审批涉及的中介事项,一律取消,列入事中事后监管环节。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的具体举措。”牵头此次改革的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要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并与省、市、县(市、区)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上半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用四个“统一”

  重塑审批和管理体系

  此次改革抓住四个“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重塑了整个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针对不同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工程类别的特点,分类制定了审批制度和流程,是此次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突出的特点之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还将创新机制,将被动审批转变为主动服务。由牵头部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审批,重塑了流程。而且实行行政服务大厅‘一个窗口’统一受理,报建企业无需东奔西跑。此外,还改变了以批代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样的深化改革举措,会让企业和申请人有明显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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