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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明确丰顺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和征地拆迁奖励办法、工作经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04 16:32:20   点击:-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1946号)的规定,我县按照省厅要求正在更新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和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后将废止现行的《关于印发丰顺县土地储备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安置方案的通知》(丰府办〔201542号)、《关于调整丰顺县土地储备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和房屋安置方案中花卉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丰府办〔201623号)和《丰顺县土地储备征收集体土地部分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丰府办〔20178号)等文件。为明确我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和征地拆迁奖励办法、工作经费,以保障我县土地房屋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开展,便于实际操作,拟延用现行执行标准,现就《关于明确丰顺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和征地拆迁奖励办法、工作经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1224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fsxytgz@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丰顺县自然资源局(邮编:514300),并在信封上注明:“丰顺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转用途管制股。

  附件:《关于明确丰顺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和征地拆迁奖励办法、工作经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4

附件: 关于明确丰顺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和征地拆迁奖励办法、工作经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政策解读120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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