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后,如何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和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共同负担。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人按规定个人负担一定比例以后的住院医疗费用: 医院级别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个人支付比例 市内一级 100元 75% 25% 市内二级 300元 65% 35% 市内三级 600元 50% 50% 市外 800元 5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