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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性慈善组织
2025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26-03-03 11:00:10   点击:- 【 字体: 】  

  

各全县性慈善组织: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对象、方式和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二、年检程序

  (一)慈善组织网上申报。慈善组织应当在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dsmz5.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上填写2025年度工作检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填写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审计报告)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上传至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直接在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填写完成,年度报告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民政部门审核。丰顺县民政局在“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完成审核后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丰顺县民政局将分批依法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并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在向丰顺县民政局报送年报并通过审核后,需将2025年度工作报告PDF格式文本及时上传至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慈善组织年检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各慈善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及时参加年检,要指派专人负责年检相关工作,确保提交的年检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严格标准。丰顺县民政局出具的年检结论将作为政府监督管理、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全县性慈善组织对年检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管。对于年检中发现问题的,丰顺县民政局将责令慈善组织及时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工作的慈善组织,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四)重点抽查。丰顺县民政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通过专项审计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接受境外捐赠资助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各全县性慈善组织在报送年检材料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可拨打填报咨询电话0753-6686135,如遇到系统填报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20-83341308。



  丰顺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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