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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顺县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15-02-04 15:29:33   点击:- 【 字体: 】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顺县

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

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丰府办〔201465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直副局以上单位: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行政职责体系,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丰顺县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编办反映。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12 16

丰顺县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lt;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gt;的通知》(粤办发〔20144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27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行政职责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理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五个关系,明确权力行使依据与主体,界定权力行使边界,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明确政府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的职责定位。

(二)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凡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有能力承担和可以作为的,就依靠其发挥作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三)理顺政府层级之间的关系。明确县、镇(场)事权、财权责任范围,强化县级政府发展经济,强化镇级政府社会服务的职能,推进权责统一、财力匹配、责任落实。

(四)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重点解决职责不清、交叉扯皮、管理分散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实现职能有机统一。

(五)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对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事业单位,明确执法依据、严格执法主体资格,推进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三、清理范围

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第一批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共7个单位〕。

四、职责分工

成立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审核小组,由县编办牵头,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局、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整个工作由县编办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参加,根据职责分工对各单位提交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审批流程图、职权调整意见进行审核论证。清理日常动态调整事项,由相关部门向县编办申报,县编办将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审核。

五、时间安排

201412月启动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县直政府部门选择第一批单位先行;20154月,县直政府其余工作部门;2016年,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7年,其他相关单位。

部署启动(201412月上旬前完成)。印发《丰顺县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原则、内容、要求和有关格式规范,统一部署、统筹推进。

自查清理(201412月至20151月底完成)。第一批单位,围绕理顺五个关系,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9号文、粤办发〔20144号文、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丰委办〔201439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以及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履行情况等,对本单位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行政职权清理和职能转变自查报告,列出权责清单,按照统一格式文本填报县编办。

审核研究(20152月至3月中旬前完成)。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第一批单位提交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审批流程图、职权调整意见进行审核论证,提出意见书面反馈有关单位,对存在分歧的事项进行协调。

公布实施(20154月底前完成)。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第一批权责清单。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工作难度大。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审核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制订具体计划,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全面、真实、准确地梳理本单位的所有职权目录,确保不漏事项,不留死角,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职权构成、依据来源、履职情况等。对瞒报、漏报事项,一律不列入保留的权责清单,不写入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不得组织实施。在工作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职能转变中亟待破解的瓶颈和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县监察、发改、财政、法制、政管办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工作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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