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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4年10月。
答: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同时领取职业年金,不得提前支取。现执行的是职业年金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按月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
答:符合机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对象有三类人,包括“老人”、“中人”、“新人”。其中“老人”为改革时点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批准退休、退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不含其他合同制工人);“中人”为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答: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区)社保经办机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柜台查询;2、借助村(居)委会的政府自助设备粤智助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刷脸认证或者用智能手机扫描粤智助上的二维码进行登录,在“我要查我的城乡居民个人社保缴费记录”界面进行查询;3、登陆粤省事小程序—社保业务大厅—养老—参保情况—城乡...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
答:如需在参保地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由所在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提出,并填写《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转诊转院,参保工伤职工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完成转诊转院手续。其中,认定工伤前已按医疗保险转诊要求办理了转院手续的,认...
(一)领取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男、女均须年满60周岁;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二)申领办法1、登陆粤省事小程序—社保业务大厅—养老—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参保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3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的12个月内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参保职...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登陆广东人社厅网站 ...
答: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答:参保人在申领新卡或补换旧卡期间,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仍正常发至原账户。待新卡金融账户激活后,可在银行办理变更养老金发放账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项目里申请变更养老金发放账户,或到本市内任何一个市、县级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变更养老金发放账户。
1.城乡居民户籍迁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①在年满60周岁前户籍跨省、市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户籍在同一市内迁移,转保险关系,不转个人账户储存额;户籍在同一县内迁移,不需转保险关系。②在年满60周岁后户籍迁...
答: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答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0〕2 号),还未申请城居保养老待遇的都可以缴费,早缴费、长缴费、多缴费就能提高养老待遇。超过60岁缴交城居保的,65周岁时可以一次性缴费后申请待遇。
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县级统筹起步,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
答: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答:《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当年度退休人员不参加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参加工资增长率的调整。具体以调整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