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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集体留用地补偿标准更新项目成果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2026-08-07 10:39:59   点击:- 【 字体: 】  

  为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规范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工作规范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和奖励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631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促进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意见》(粤府办〔2026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要求,我县正在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集体留用地补偿标准更新工作。

  结合近年来丰顺县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物价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以及政策实施情况、地方实际诉求开展综合分析,认为丰顺县现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集体留用地补偿标准总体执行情况平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县域经济平稳运行,便于实际操作,我县决定对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办法、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和奖励办法予以重新公布《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众征求意见稿)》《丰顺县征收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和奖励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丰顺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公众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97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fsxytgz@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广场北路1丰顺县自然资源局(邮编:514300),并在信封上注明:“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集体留用地补偿标准更新项目成果意见”,转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附件:1.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众征求意见稿)

  2.丰顺县征收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和奖励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

  3.丰顺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公众征求意见稿)

       4.《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集体留用地补偿标准更新项目成果》起草说明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687

  


附件: 20260805-附件1《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众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20260805-附件2《丰顺县征收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和奖励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20260805-附件3《丰顺县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公众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20260807-附件4 关于《丰顺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集体留用地补偿标准更新项目成果》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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